售电是指将电力作为商品进行销售的过程,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模式。
目前除居民(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、社会福利机构、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)、农业用电外,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市场化交易,暂无法直接参与的可由电网代理购电;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,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国网代理购电。
对于用电企业来说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:
不改变原本的用电方式和缴费方式、不用更换变压器和电表;
送电单位为国家电网、电费单由国家电网发行、缴纳电费给国家电网,开具电费发票的单位为国家电网。
变化的只有电费单上的电能量价格的数字!